吉林:四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支撑
四平市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等专项行动,打出“示范创建、服务提升、政策扶持”组合拳,成功打造土地托管、带地入社、数字农业等典型模式,为全市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现代农业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制定出台方案意见。为推动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新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四平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四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四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健全完善了工作考核机制,确保了全市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推进开展。截至2022年年末,全市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2.9%,农民合作社发展到7329个。
积极探索服务提升。落实中央和省相关项目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市本级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提供记账及政策咨询等服务,努力提升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一乡两名、一村一名”专职辅导员制度,帮助指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章程制定、社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化管理和项目申报等工作,积极为经营主体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全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基础数据信息库,实行动态更新、统一集中管理,确保为新型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准确信息,同时为实施精准指导服务奠定基础。
认真落实政策扶持。各级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同时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也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近两年来,全市共落实“扶持资金”8327万元,极大地缓解了经营主体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助推了经营主体逐步做大做优做强。
持续开展示范创建。2020年以来,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联创活动,目前全市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总量,分别达到635个和498个,占全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总数的8.66%和10.2%。同时,四平市还注重选树先进典型,先后组织开展了“十佳”“50强”“省级百强社”评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和发展经验,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树立了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榜样。
扎实推进试验改革。梨树县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认真按照国家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县实际,扎实推进各项试验改革工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该县在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社会化服务、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创新性地提出了14项改革实验内容,县直各相关部门联合形成了8个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深入实施。2022年,该县通过试验区改革工作,积极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部门对接平台,实现639家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金融部门成功对接,经营主体共获得信贷融资3.93亿元,缓解了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为经营主体大发展、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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