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振兴 迈向共同富裕
“乡村振兴”入选全国两会十大热词,也是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和住青全国政协委员建言献策中的高频词。
两会期间,围绕乡村振兴的提案更加注重落地性和针对性:“支持青海省打造全国北繁高地”“请求国家在政策层面对艰苦边远、经济发展滞后地区给予相应的倾斜和支持,取消公益性岗位累计时间和安置次数的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安置,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民生的效应”……代表、委员们捎去了群众的期盼,让“民意”汇入决策,让决策更科学、让群众更“满意”。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提请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提请审查的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均对做好“乡村振兴”进行了相关安排。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预算报告提出,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计划报告提出,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振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今天的青海,从祁连山草原到河湟谷地,从雪域高原到柴达木盆地,已吹响了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号角。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全国两会决策部署,扛起政治责任,统筹部署、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协同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千方百计拓宽农牧民增收致富渠道,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各族农牧民群众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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