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 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方案提出,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业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民收入大幅增加,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90万亩以上、总产量保持在80亿斤以上,着力打造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让农业更强——做强做精农业特色产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农业大市,石家庄将做强做精农业特色产业,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提升工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25个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千亩示范片,建设一批“吨半粮”示范点,小麦、玉米单产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做大做强优质大豆和油料产业,优质大豆面积达到44万亩、油料面积达到42万亩、核桃面积达到86万亩。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肉蛋奶、蔬菜、果品产量稳中有升,分别达到200万吨、495万吨、185万吨。
实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全市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1.5%,特色产业“万元田”发展到100万亩,建设一批以连翘、酸枣、花椒为主的特色经济林种植示范基地,新发展经济林5.6万亩。聚力打造品牌农业,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13个,省级以上企业品牌达到10个。加大科技推广服务,主推技术到位率保持在95%以上。提升农业装备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加快发展新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农业领军企业,建设10个产值超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培育90个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申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积极发展生态休闲旅游,重点打造10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让农村更美——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巩固农村问题厕所排查整改成果,实现低标准厕所提档升级。健全完善厕所维修、无害化处理、公厕管护等机制。以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动态清零。持续巩固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面排查和整改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深入推进村庄绿化和美丽庭院创建,新创建美丽庭院18万户。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活动,支持鹿泉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9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67个,建设省级森林乡村45个,累计完成创建省级美丽乡村1000个以上。
实施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提质工程。开展“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强化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基本实现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全市县城3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100%。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基本实现医保、供销、金融、邮政等服务入驻融合。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县级建设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发展互助性养老。
实施善治乡村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农村“领头羊”工程,全面实行农村党组织分档管理,认真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常态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行挂账督办、销号管理。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方式,推进农村婚俗改革和殡葬习俗改革,专项治理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实施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县级及以上文明乡镇、文明村占比分别达到85%和65%以上。
让农民更富——实施强村富民工程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石家庄市坚持把强村富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重点突破,不断增强农民幸福感、获得感。
实施强村富民工程。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加快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突出的“领跑者”企业。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9000人以上、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3000名以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分别保持在800家、450家以上。完善联农带农利益分享合作共赢机制,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保持在120家以上。推行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推动共同富裕。
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程。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层层压实各级责任,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支持每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打造1至2个特色主导产业,建设2至3个特色产品精品基地。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监管到位、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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