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安排资金“护航”春播春种
提供中央和市两级财政补贴资金4.4亿元支持春播春种;
对三大粮食作物生产按每亩100元标准给予托管服务补助;
安排财政资金800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建设;
提前拨付2亿元支持去冬今春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前下达财政补贴保险保费2.2亿元助力农民参保粮食作物。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综合施策,积极安排财政资金,全力“护航”春播春种,助力“十四五”开局之年的乡村振兴起好步。
惠农政策“稳”春播春种。市财政局提供中央和市两级财政补贴资金4.4亿元,全力支持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农户等经营主体开展春播春种。积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现春播春种现代化。据统计,今年春播春种玉米、春小麦约220万亩,为全年稳面积、夺丰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托管服务“促”春播春种。积极实施财政补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政策,对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生产按照每亩100元标准给予托管服务补助,鼓励小农户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实施,进一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据统计,全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约31万亩,将覆盖天津市5%以上的农作物播面。
农技专家“助”春播春种。安排财政资金800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农业科技建设,服务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技术专家深入田间地头、春播春种一线,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及现场指导。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培训农民、技术人员和技术指导分别超过5.2万人次、2.1万人次和1.5万次,为春播春种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农田建设“利”春播春种。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米袋子”安全的重要源体。市财政局提前拨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亿元,支持去冬今春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水利灌溉补短板,提高粮食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技、藏粮于地”。“十三五”期间,建成高标准农田共计336万亩。今年已开建26万亩高标准农田,为保障天津市粮食安全创造有利条件。
金贷财补“保”春播春种。大力实施财政补贴农业保险保费政策,提前下达财政补贴保险保费资金2.2亿元,助力农民积极参加粮食作物保险,并由中央和市、区三级财政为农民提供80%保费补贴。同时,实施财政奖补农业信贷担保贴息政策,支持天津农业融资担保机制为农户春播春种提供金融服务,全力保障春播春种“军需粮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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