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政+金融+担保”循环乡村振兴资金“活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增强金融普惠性,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积极构建“财政+金融+担保”机制,融合支持“三农”融资,循环为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资金“活水”。
助力乡村振兴之一——财政投入。财政投入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是循环乡村振兴资金“活水”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安排财政奖补资金近4000万元,积极实施政策性农担业务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有效引导天津农业担保降低担保费率、应对代偿风险,助力天津市农民农企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农业担保业务规模呈阶梯式增长,由2015年的18笔发展到如今的2025笔,有力地发挥财政引导多元投入乡村振兴的作用。
助力乡村振兴之二——金融注入。近年来,市财政不断完善“一补一奖”政策,持续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业担保不断创新,积极引入金融“活水”,让农民农企享受金融“活力”要素。目前,天津农业担保已同在津的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21家银行建立“三农”融资授信合作业务,总额达82亿元。同时积极与天津农商银行等3家银行创新“见贷即保”合作,构建银行审批通过、天津农担不再复审、批量快速放款模式,放款时间缩短为3个工作日左右,形成“农事及时雨”,有力地为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金融“活水”。
助力乡村振兴之三——担保主入。天津农业担保坚守政策性定位,着力循环“三农”融资注入农业生产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突出支持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同时采取提高单户信用担保额度、降低担保费率、更改还款计划等惠农措施,有力地发挥农业担保循环乡村振兴资金“活水”主力军的作用。目前,天津农业担保总额达34亿元、在保余额13.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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