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乐都35亿元涉农投资带来乡村振兴
乐都区用好用活“多条渠道蓄水、一个龙头放水”财政投入机制,5年时间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11亿元,较好解决了制约村级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瓶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了村民增收奔小康。
近年来,乐都区累计投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2700万元,实施乡村旅游项目9个,项目以招商引资方式由项目村承包经营,产生的收益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利益分红;投入资金5.28亿元推动发展村集体经济,141个贫困村投入2.66亿元实施了39兆瓦规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已全部并网运行,年发电量达5394万千瓦时,年收益4220万元,已分配收益金3666万元,平均每村受益26万元,最大村收益41万元;对207个有贫困人口非贫困村,投入2.07亿元,通过入股企业分红、购置铺面、发展旅游、增资扩股等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每村平均收益达6.2万元。同时,集中式扶贫容量光伏扶贫、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投入5000余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村实体经济。
自2016年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来,乐都区探索建立源头整合、将指定范围内的财政涉农资金汇集到一起“打捆使用”,形成科学高效涉农资金使用运行管理方式,集中支持投资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重点扶贫项目,有效解决涉农资金“碎片化”投入问题,此举为决战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及推动并建成一批产业兴、环境美、经济强、村民富的村庄提供了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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