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与吉林邮政共同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署的《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9月24日,在充分沟通协商基础上,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提升吉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情况沟通和信息交流,努力构建社会力量支持吉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良性机制,共同促进吉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夏季、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李革平等出席签字仪式。
按照《协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将发挥政策指导、工作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及时通报有关行业政策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产业发展、示范创建等情况,并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杆家庭农场、明星家庭农场、各级龙头企业、规模龙头企业、试点县等,指导和支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当地邮政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吉林邮政将发挥体系健全、辐射面广和金融服务、产品宣传销售、电子商务、运输渠道等业务优势,主动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邮政系统涉农服务及业务资讯等情况。双方将共同确定试点县,开展惠农渠道服务、惠农寄递服务、惠农金融服务、惠农保险服务、惠农新媒体服务等五方面的惠农合作系列服务。
省农业农村厅与吉林邮政方还共同制定了《关于共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联合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共同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各项工作开展。
据了解,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530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7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89445家,县级以上示范社达到2189家,加入成员120.8万个;家庭农场26800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14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组织带动小农户、激活乡村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支撑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引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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