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 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监管
目前,我国部分海域陆续结束休渔,但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仍处于伏季休渔期。为切实维护海洋伏季休渔后期良好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重申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要求沿海各地渔业渔政部门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有关规定;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渔业渔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海上巡查和港内监管,密切执法联动,切实维护伏季休渔秩序;沿海各地渔业渔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对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捞等伏季休渔制度的宣传引导,加大对违反伏季休渔制度大案要案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网讯 目前,我国部分海域陆续结束休渔,但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仍处于伏季休渔期。为切实维护海洋伏季休渔后期良好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重申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要求沿海各地渔业渔政部门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有关规定;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渔业渔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海上巡查和港内监管,密切执法联动,切实维护伏季休渔秩序;沿海各地渔业渔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对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捞等伏季休渔制度的宣传引导,加大对违反伏季休渔制度大案要案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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