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本”拿到手 权益有保障—— 北京市加速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今天能领到不动产权证书,我太激动了,以后终于能有底气地跟别人说,我也有房产证了!”小黑垡村村民梁召军认真核对着证件上的信息,双手微微颤抖,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
这是近日发生在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小黑垡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仪式上的一幕。当天,小黑垡村的18名村民正式领到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拿到“大红本”,村民们个个笑逐颜开。截至7月25日,大兴区已在采育镇龙门庄村、榆垡镇小黄垡村、长子营镇小黑垡村共颁发了21本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此前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大兴区和昌平区均已完成本辖区首本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此次大兴区再次颁发18本不动产权证书,有利于引导村民自觉、主动积极参与确权登记工作,将专项工作做细走实,切实维护广大村民的财产权益。
据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将持续抓好全市各涉农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落实,在2025年底实现全市“应登尽登”的总体目标。农村村民也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产权登记的权利,拿到“大红本”,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8名村民领到“大红本”
“来,您在这签字,然后就可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了。”在小黑垡村村委会的会议室内,工作人员正有序引导村民在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上签字,这也是“领证”前的最后一步。
“在我们老百姓的观念里,红色代表着喜庆,看着手里的这个‘大红本’,我心里是真高兴,感觉多了一份安心,多了一份保障,以后还可以一代一代往下传。”高朋燕是参加本次颁证仪式的18名村民之一,签好字后,她就迫不及待地翻开证书,宗地性质、宅基地面积、权利人、户成员等信息清晰标注,一目了然。“我是30多年前嫁到这个村来的,现在家里还有爱人、孩子共三口人,我家宗地面积是256.7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有189.52平方米。”
“太好了,这套我家住了几代人的老房子终于有‘身份证’了,由于之前没有房产证明,落户、报领暖气费、继承等好多手续都很难办,现在再也不用担心了!”小黑垡村村民韩斌也激动地说道。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不仅充分保障了农民财产权益,也为其办理日常事项提供了极大便利。
这些“大红本”记载了权利人、户均成员、面积、宗地性质等信息,为村民办理落户、报领暖气费、房产继承等日常事项增添了便利。“大红本”在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办理,全程留痕可追查,同时生成了电子证照,足不出户用手机即可查看,为依法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权利提供坚实保障。
“看着村民们把不动产权证书拿到手,我心里也特别高兴,对老百姓是好事,对村庄治理更是好事,确权颁证后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很多家庭矛盾,家家户户更和谐了。”小黑垡村党支部书记韩森表示。
北京市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兴区自2023年8月启动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以来,经过资料收集、入户调查、成果公示以及区级审批等环节,让合法拥有宅基地的村民陆续拿到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并于今年4月在采育镇龙门庄村颁出第一本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经调查,大兴区开展专项工作的宅基地共有8万余宗,涉及10个镇,317个村。
北京将全面查清现状宅基地底数
和大兴区一样,昌平区也于今年4月26日在十三陵镇大岭沟村颁发了全市第一本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
“两区均实现了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零的突破,这也意味着,我们已经探索出了农村宅基地从地籍调查到确权颁证整个流程的工作方法经验,后期按照‘成熟一批、发证一批’的工作思路,陆续为符合条件的村民颁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确权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全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首先以大兴、昌平两个区为主,其他涉农区为辅,在2024年4月底初步完成地籍调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全市各区在学习推广两区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自身区位特点和风俗习惯有序推进工作,其中通州、怀柔等5个区力争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确权登记,朝阳、海淀等7个区在2025年完成确权登记。
按照工作计划,北京市将在2025年12月底前对登记发证成果开展检查,形成全市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数据库,基本实现全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登尽登”。专项工作结束后,后续新增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将纳入日常工作,提交申请材料,随时可以办理。
今年7月,《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北京拟全面启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全面查清现状宅基地底数,依法依规开展不动产登记,基本实现“应登尽登”、颁证到户。《指导意见》明确,此次确权登记的总体工作流程分为四个环节,包括发布通告、地籍调查、村乡两级确认、不动产登记等。除此之外,其核心部分是妥善处理疑难问题,例如拟明确因依法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城落户等情形,可进行确权登记,但城镇居民违法占用宅基地建造房屋、购买农房的,不予登记等。
确权登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有提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强调,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近年来,有关部门印发了政策文件,要求各地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全覆盖地籍调查,摸清底数,对于权属合法、登记要件齐全的实现‘应登尽登’。我们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筑牢根基。”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确权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对于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确权登记,从法律意义上保护了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保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件大好事;通过确权登记,可以进一步查清农民宅基地的权属情况,摸清土地利用情况,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通过确权登记,能够强化基层群众产权意识,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通过确权登记,能够推动构建科学、合理、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记者也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专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地也面临许多问题。比如,不少村民把确权登记和拆迁挂钩,存在较大心理预期,基层组织需要反复做工作;部分村民对确权登记政策理解不准确,存在观望情绪导致指界签字工作进展缓慢;部分村民由于家庭矛盾未达成一致意见,争议调处工作压力很大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推进专项工作的过程中,还要走好群众路线,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群众成为这项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的关键作用,让老党员、老支委、老村委和公道正派的群众代表参与进来,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情况、调解纷争、化解矛盾的骨干作用。
以大兴区为例,区级部门深入到村,直面村民讲政策,打消村民疑虑;要求各镇加大政策宣传,进行正面引导。针对房屋继承、离婚纠纷等涉法问题,大兴区组织专业律师团队下村进行法律宣讲,同时对村民提交的民事协议、法律文书等进行核实确认,确保依法依规。对于20世纪90代发放的部分宅基地证证载面积比现状面积小的情况,经核实不存在超占行为属于当时技术手段落后导致的,大兴区按规定以现状面积进行登记,使老百姓得到更大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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