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县市入选首批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近日,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公示首批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结果,共有10个制繁种基地县被认定。它们分别是:罗田县(水稻)、来凤县(水稻)、仙桃市(水稻)、长阳县(玉米)、老河口市(小麦)、江陵县(油菜)、襄城区(油菜)、荆门市东宝区(油菜)、随县(食用菌)、房县(食用菌)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今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认定范围包括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油菜、果茶、中药材、食用菌、蔬菜等主要粮食和经济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以基地所在县(市、区)为单位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生产规模大。申报基地的种子(苗)生产规模位居全省前列,且2022年度种子生产面积杂交水稻、杂交油菜或杂交玉米5000亩以上,常规水稻、油菜或小麦1万亩以上,马铃薯(原种、原原种)1000亩以上,蔬菜、果茶等作物种子种苗繁育规模位居省内同类作物前列。
生产条件优越。种子(苗)生产自然环境优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区域内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基地集中稳定。基地种子(苗)生产区域相对集中,当地有较强的种子(苗)龙头企业或种子(苗)生产企业聚集,近3年种子(苗)生产面积基本稳定的优先考虑。
监管能力强。基地所在地种子管理机构健全,有稳定的工作经费。种子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规范,严格种子执法,近年来未发生种子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种子生产秩序良好,无套牌侵权行为。
政策支持措施。当地政府有扶持种子(苗)基地发展的规划,或制定了有支持基地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
结合主要粮油作物良种繁育优势基地区域布局和产业发展需求,经县级自主申报、市级推荐和省级专家评审论证,最终十县市入选首批名单。
此次结果认定,将进一步提高各地优势基地种子(苗)繁育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全省粮食和重要经济作物生产用种供给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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