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年计划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850万亩 建设整体推进县12个、县级高标准应用基地73个
今年,辽宁省计划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850万亩,计划建设保护性耕作整体推进县12个、县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73个、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210个。旨在通过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实施,促进黑土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辽宁省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上述任务目标。
辽宁省明确,要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主体培育并重、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并举、稳产丰产与节本增效兼顾,遵循规律与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相结合,逐步在全省适宜地区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
作物种类和实施区域方面,《方案》明确,要以玉米种植为重点,兼顾大豆、花生、杂粮等旱作作物种类,在全省适宜耕作区推进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实行整村、整乡、整县区域推进。
技术模式方面,各地要根据土壤、水分、积温、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确定适宜本地实际的具体技术模式,配套完善病虫草害、水肥运用和深松等田间管理技术。重点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两种保护性耕作技术类型。要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禁止对秸秆进行焚烧处理,增强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对于需要少耕和必要秸秆处理作业的,尽量减少土壤扰动,减轻风蚀水蚀,防治土壤退化。大力推广高性能免耕播种机械进行播种,提高播种适应性和播种质量。
推进方式,采取普遍推广和典型带动,点面结合,不断扩大实施规模和面积,提高实施质量和水平。辽宁省明确,在全面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的同时,要建设县级、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为载体,以省、市、县科研和推广单位为支撑,通过政策连续支持,打造长期应用样板和新技术新装备集成优化展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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