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452元
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452元,较2015年底增长104%。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河北省民政系统不断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把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聚焦“兜得住”,在全国率先实施“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低保渐退期”等措施,保障范围持续扩大。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84万人,占比36.6%;2019年底3.4万剩余贫困人口中纳入救助范围2.8万人,占比82%;9.3万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中,纳入救助范围3.8万,占比40%。
聚焦“兜得准”,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监测、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数据共享比对等机制,实现了精准认定,精准救助。采取大数据比对、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兜底保障常态化排查,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等重点群体基本生活状况,对困难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聚焦“兜得牢”,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大幅提升救助标准。目前,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452元,平均补差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83元,分别比2015年底增长104%和122.8%,兜牢了困难群众民生底线。
今年疫情期间,河北省民政系统及时制定应对政策,进一步扩大低保、临时救助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全省因疫情纳入低保、特困人员2.6万多人,实施临时救助5.73万人次,为1357万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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