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服务体系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为破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堵点,制定出台了“1+7”政策办法,按照“统一指挥、统一规划、统一运营、统一管理”思路,围绕实现“有的转”“有地转”“有人转”“转得顺”,构建覆盖转化全过程、全流程、全周期的服务体系,形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一盘棋”、服务“一条龙”新格局。
全方位提供高质量的科技成果供给,实现“有的转”。山东农科院强化高价值成果培育和集成,编制“高价值成果转化目录”,从源头开始抓转化,引导建立“需求清单”,按需求导向调整科研布局,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实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
构建“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实现“有地转”。在省级层面承建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在地级市依托地市农科院建设区域分中心,在县级市依托科技局、农技推广站或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县域工作站。
组建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实现“有人转”。面向社会聘用一批了解产业需求、对接市场紧密、掌握丰富资源的职业化、专业化技术经理人。明确业绩奖励标准,享受转化成果溢价部分收益分配。建立“科学家经纪人”制度,为达到一定标准的科学家配备成果转化专职助理,将科学家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
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实现“转得顺”。启动农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权属改革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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