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完备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机制,实现精准聚焦、精准投入、精准发力,努力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意见》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突出重点、精准投入”“宜统则统、统筹引导”“分配科学、权限下放”“绩效管理、全程规范”“严格程序、依规使用”“明确责任、有效监督”“信息公开、阳光透明”七项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从政府和市场关系、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相匹配两个方面入手,深入研究探索调整和完善现行财政支农政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管,构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1+N”监管体系,在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使用和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更多地采取因素法进行资金分配,实行“两个一般不”,即省级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强项目库建设,细化预算编制,相关资金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尽量减少代编预算。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政策、预算安排和分配的参考因素。进一步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媒体平台,将财政支农资金有关政策、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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