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农村厅切实加强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落实农田建设任务,务必坚守质量底线。为切实加强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近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树牢质量意识。始终把质量管理放在农田建设首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抓好工程质量管控,做到职能责任落实、制度措施健全、监督管理严格,高质高效做好农田建设工作,实现工程质量高、社会评价优、农民反映好。
《通知》要求,要强化过程管控。一是加强勘察设计。择优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深入实地勘察调查,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跟踪指导施工建设。严把初步设计评审关,确保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工程技术等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二是规范工程招标。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实行公开竞争性招标,合理划分标段、确定控制价、安排工期,科学确定中标价,避免投标方低于成本价竞标,从源头保障建设资金充足、投资标准不降。三是强化施工监管。建立健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施工单位、专业监理、第三方检测和农民监督员“六位一体”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严格项目验收。将工程建设质量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县级要认真做好单项工程验收和县级初验工作,市级对所属县(市、区)项目进行全面验收,省厅每年对不低于10%的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通知》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管理职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组织开展现场巡察和督查,实行建设任务定期调度,督促指导做好项目建设。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省厅将通过联系服务制度、“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调研督导,重点督导工程进展和建设质量。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追究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失信惩戒,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健全完善以考核评价结果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分配机制,把工作绩效作为建设任务安排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每年结合年度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优质项目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监督检查发现、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等并经查实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价激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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