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7家生产者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核准益海嘉里(张家口)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和青县广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7家生产者使用蔚州贡米(蔚州小米)、青县羊角脆等4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据悉,这是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核准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2019年12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将河北省及北京市、黑龙江省等11个省市列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
通知提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范,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稳步推进统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不断强化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方式,保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和规范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生产蔚州贡米(蔚州小米)、青县羊角脆、涉县柴胡、涉县连翘等4个产品的7家生产者,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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