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业社会化服务获财政支持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优先支持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薄弱环节的社会化生产性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方式是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小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来完成。
今年的项目将优先支持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薄弱环节的生产性服务,其中,早稻主产区要重点推广早稻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方式。
补助资金将重点扶持农业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和农民急需的生产环节。各地重点选取1-3个关键薄弱环节集中进行补助,逐步转变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步扩大托管服务覆盖面。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支持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服务主体,并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
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财政补助标准有所不同,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贫困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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