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创新“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新路径
作为鲁东南农业大县和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莒县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程,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挖掘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相结合,创新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模式,有效破解了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资金瓶颈,走出了一条“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的新路子。
一是创新思路、做好结合。当前的农村,耕地不足问题与土地低效问题并存。作为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如何破解这个“两难”问题,是关系乡村振兴和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莒县解放思想、转变思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把实施方案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统筹衔接,注重筛选未利用地、草地、林地等低效利用土地进行土地整治规划,将土地整治规划融入高标准农田规划中,既保证了已有农田的提质改造,又增加了新的耕地和占补平衡指标。2019年,莒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万亩,涉及东莞镇、碁山镇、库山乡、浮来山街道、长岭镇、夏庄镇等6个乡镇街道、65个自然村,通过这种方式新增耕地1116.75亩。
二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这道“坎”绕不过、躲不开。莒县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注重向市场要资金、要效益,把高标准农田区域中的土地整治部分,交由社会资本实施,形成的占补平衡指标一部分交给政府,一部分由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用指标交易收入弥补土地整治成本,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2019年实施的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7103万元,其中财政投资3922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社会资金3181万元,占总投资的44.8%,用于新增耕地开发整治。项目完成后,省内占补平衡指标市场调剂价格为9-12万元/亩(按耕地级别不同,价格不同),新增的1116.75亩耕地按平均价格10万元/亩可收益11167万元左右;扣除新增耕地建设投资3181万元,净收益约7989万元,县政府与社会资本投入方按一定比例分配,县政府不仅少花了钱办成了事,而且还能够挣到钱。
三是严抓质量、注重效益。质量是项目的生命线。莒县始终注重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长远性,严把项目质量关、效益关。在质量上,创新“考察打分入库制”,对项目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由农业农村、财政、审计、中标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实地考察,经考察评分汇总后,确定入库供应商清单。主要材料供应前,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随机抽取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检测合格的准许进场施工,不合格的予以退回,检测结果列入库供应商台账,作为下一年度入库供应商清单评价基础数据。在效益上,针对整治前项目区域内地块分散、土壤贫瘠的实际,立足增加有效耕种效能,一方面,加强灌溉及道路配套,建设低压管道灌溉面积3万亩,提高了灌溉保证率;另一方面,对原有田块熟土打堆、削高填低,变小块为大块,并在整治好的田块中垒砌石坎,减少原有田坎占地面积,增强了水土保护能力。同时,通过田块深翻整治及修建蓄水池、扬水站、输水管道等水利系统,极大保障了耕种水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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