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 稳步推进——通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纪实
近年来,通化市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优先位置,用乡村振兴战略统领新时代“三农”工作,认真谋划、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强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实施,实现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19年通化市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确定“九大任务”,细化分解161项重点任务,并对市直部门、县(市、区)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做到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四明确”。各县(市、区)也都分别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强化“三农”干部配备使用。一是选优育强农村干部。将3名在乡镇工作多年、熟悉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领导干部调整到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担任主要负责人和业务副职,聘任优秀企业家到村担任名誉村书记或名誉村主任,切实将懂农业、爱农村的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二是选好派好涉农干部。派强用好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信息、知识、政策等方面做农民的带头人。选聘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到村任村书记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顾问,帮助发展村集体经济、谋划脱贫产业项目;选派19名乡科级副职党员领导干部和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帮助各村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精准扶贫、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方面工作。三是加强干部培养使用。大力选拔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到涉农一线锻炼,5名对党忠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农村的优秀干部被提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组织44名干部和返乡创业人员赴浙江开展乡土实用人才专题培训,学习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农旅结合、农村电商、全域景区打造等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三农”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组织委员以及各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村党组织书记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培训12次,共计培训300多人次。
强化“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一是吸引人才返乡创业。建立以村级组织普遍联系一批、乡镇党委针对性联系一批、县(市、区)党委重点联系一批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批”回引人才模式,完善以定期联系、培育扶持、引导激励、关怀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机制”,积极吸引外出创业人员返乡创业,投身家乡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纳入常态联系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2135人,成功回引返乡人才85人,帮助创业47人。二是吸引民营资本助力。积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家到村担任名誉村书记(村主任),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等形式,引导民营资本、工商资本下乡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全市已有109名民营企业家受聘到村担任名誉村书记或名誉村主任,共开展帮扶项目75个、落实资金2.6亿余元。三是激发农村土地发展活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放活的有效路径,激活乡村沉睡的资产、盘活乡村闲置的资源,提高配置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82.48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面积的41.2%,有效释放土地红利,让土地资源活化起来,持续为乡村振兴累积动能。
强化“三农”资金投入保障。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逐年适度增加,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规模,统筹更多财力用于乡村振兴领域。2019年,全市投入乡村振兴资金27.81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8.55亿元,社会资本6.21亿元,工商资本3.05亿元,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乡村经济振兴工作要有序推进,必须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强化规划先行,这样才能使工作有的放矢。
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一是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对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2019年,组织参加国家培训项目培训1580人次,省培训项目培训299人次,招聘农村特设岗位教师359人,1000余名教师通过教师资格认定。3名正高级特设岗位教师分别到集安市、柳河县支教。二是大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巩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作成果,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扩大基础金融服务区,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截至目前,辖内银行业机构共25家,营业网点469个,其中县域及以下营业网点329个,占比70.15%。辖内银行业机构实现乡镇、村全覆盖。三是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年整合改造计划,2019年计划整合改造的10家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展顺利,东昌区、集安市已完成整合,柳河县已交付使用,辉南县2家福利中心正在抓紧施工。四是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2019年,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梳理、核查,掌握了现状与基数。截至目前,8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已有78家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
强化坚持规划先行。我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责成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市规划编制。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机构,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通过了《通化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现已正式印发并组织实施。《规划》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乡村全面振兴,坚持绿色发展、特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等原则,明确了近、中、远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依据。全市各县(市、区)也都结合各地实际启动编制了县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前已全部完成初稿,待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印发实施。各地坚持县域一盘棋,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以多样化为美,避免大拆大建,保持乡土景观,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全市行政村规划管理覆盖率现已达到70%。通化县已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基本形成以主城区和开发区优质化发展、县域模块化发展的城乡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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