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着力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一是开展规范建设试点。加大示范创建力度,选择1个县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推行部门联合评定,严格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新建省级示范社14个。开展农民合作社省级以上示范社动态监测,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二是着力落实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构建农民合作社扶持政策体系,营造农民合作社良好发展环境,推进农民合作社多元融合发展。
三是强化项目建设督导。加强政策指导服务,落实资金监管制度,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抓好典型宣传,积极推广项目实施的好思路、好方法;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项目资金向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县(市、区)进行倾斜。
四是强化管理人才培养。组织参加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理事长和财务人员、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骨干管理人员和市县业务辅导员专题培训。
五是加大指导服务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业务指导,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示范经验。研究和完善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运行质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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